【以案释法】从我做起,拒绝传播网络谣言—共建和谐网络环境的倡议

文章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24年08月22日 点击数: 字号:

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,网络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它为我们提供了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和广阔的交流平台。然而,随着网络的普及,网络谣言也如影随形,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。为了营造一个健康、和谐、清朗的网络环境,我们在此发起“从我做起,拒绝传播网络谣言”的倡议,呼吁每一位网民积极行动起来,共同守护我们的网络家园。

近期,临沭警方发现,某网民为赚取流量,在多个APP平台发布虚假信息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临沭警方及时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临沭警方提醒,拒绝传播网络谣言,要从我们身边点滴做起。让我们携于共建一个和谐、健康、清朗的网络环境,为构建网络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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