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以案释法】临沭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行政处罚!

文章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24年08月22日 点击数: 字号:

为维护健康文明网络秩序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,切实提升广大网民网上安全感,临沭公安持续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,针对网络谣言等网络乱象开展集中打击整治,全力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。    

案例回顾:

近期,临沭公安网上巡查发现,网民杨某某为吸引关注,赚流量,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某商场发生砍人事件”的造谣信息和视频,引发不明真相的网民围观,造成恶劣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临沭公安依法对杨某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
法律解析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
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警方提醒: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个人应注意自己的言行,这既是对他人负责,也是对自己负责。请广大网民在日常生活中擦亮双眼,明辨是非,以官方信息为准,做到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。对于在网上蓄意编造、传播散布谣言,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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