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以案释法】扬正气蓝色旋风,还网络清朗天空

文章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24年08月22日 点击数: 字号:

网上发言也是要负责任的,这是常识。造谣诽谤,伤害了他人或社会,当然要承担责任,这是无可非议的。对于不是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,以批评、教育为主。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曾指出,即使检举、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,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网上散布的,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临沭公安不遗余力地治理网络谣言,从严管控、从严治理,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清朗的网络基础。

典型案例:

近日,临沭公安在工作中发现,一网民编造河里出现了大量死鱼和核污染有关的网络谣言。经查,相关内容为蓄意编造。目前,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。

【相关法律法规】

编造、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,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编造、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,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

临沭网警提醒:

 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规范网上言行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践行正能量。公安机关将依法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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