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>通知公告

3.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服务指南

文章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18年11月29日 点击数: 字号:

 

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

服务指南

 

一、事项名称

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。

二、办理依据

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教职成〔2010〕7号 )。  

三、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

临沂市教育局,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。

四、办理条件

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。(跨专业大类转专业,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;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。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。)

五、申请材料

(一)学生个人申请,监护人签字;

(二)学校申请报告。

六、基本流程

(一)申请人到学校提出申请报告;

(二)学校同意变更,由学校写出变更证明材料,报县、市教育局备案;

(三)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提出申请,县、市教育局审核;

七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不收费。

八、办理时限

即时办理。

九、咨询方式

(一)现场咨询:临沂市教育局

(二)电话咨询:8316047

 

【收藏本文】 【打印文章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