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市工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
临沂市工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
序号 | 内 容 |
1 | 削减、挤占、挪用学生德育、体育、美育、劳动教育(含实践)课程时间 |
2 | 随意增减课程课时、加深课程难度、赶超教学进度 |
3 | 选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及教辅资料 |
4 | 未按规定举办各类学术会议、报告会、论坛、讲座等 |
5 | 体罚或变相体罚、歧视、侮辱、虐待、伤害学生,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,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|
6 | 索要、收受家长、学生财物或参加由家长、学生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 |
7 | 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、教辅材料、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|
8 | 未经批准提前组织招生 |
9 | 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录取、降低标准录取或拒绝录取符合条件考生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 |
10 | 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|
11 | 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(招工)活动 |
12 | 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、场所、学生信息等 |
13 | 组织学生参加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活动 |
14 | 擅自同意或引导学生不对口进行专业岗位实习 |
15 | 引导学生参加与专业无关的职业资格考试 |
16 | 以任何名义收取实习单位或实习学生的费用,干涉企业向学生正常发放实习津贴 |
17 | 违规聘用教职工;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将毕业院校、国(境)外学习经历、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|
18 | 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;不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,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|
19 | 在招生考试、考核评价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教研科研、评优评奖、学生资助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 |
20 | 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|
21 | 其他违反、偏离党的教育方针、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行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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